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手续办理”等6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5-08-05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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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理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体系,提高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向各城区下放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备案1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行政许可)、“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行政许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行政备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其他权力)、“建筑起重机械告知”(其他权力)6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至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行使。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行政权力下放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衔接落实工作,与各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权力事项移交协议》,明确移交内容和权责边界等。同时,要加强对各城区权力事项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制定下放事项统一实施标准,抽调业务骨干以驻点形式下沉至各城区开展工作,弥补承接前期各城区技术力量薄弱问题,确保权力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三、各城区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要求,采取“三集中、三到位”方式,确保承接事项在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只进一门、一网通办、一窗综办”,坚决防止“体外循环”现象。要有效统筹审批、监管、服务,强化配合、密切协作,确保行政权力运转流畅。

    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切实履行权力运行监管责任,定期开展调研评估,对于下放实效不高、社会评价过低、机制运行不畅的权力事项,要及时建议市政府依法收回下放的行政权力。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http://www.anshan.gov.cn/html/ASSZF/202508/0175437236127858.html

    文件解读:http://xzspj.anshan.gov.cn/html/ASSPJ/202508/0175444240244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