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2023-2025)任期近满,依照《鞍山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任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于2月19日向各县(市)区、开发区营商局(办)及相关单位下发推荐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2025-2027)的通知(函),开始启动重新聘任工作。
近期,企业服务协调科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单位推荐的52名人选信息资料进行了归集、整理、汇总,统筹考虑被推荐人选的政治面貌、属地范围、从事产业类型、工作单位性质等因素,经研究,从中拟定了33名人选。我局于3月6日、3月14日两次函请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对拟定的33名人选的不良信用及违法、犯罪情况进行调取,目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已经函复我局,明确其中有2名同志有违法记录,按照《鞍山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任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适合聘任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另外31名同志无不良信用及违法、犯罪情况。经报请局党组会会议审议,最后确定姜学东、沈书琦、王妍等31名同志为此次聘任的特约监督员人选。
拟聘任的31名人选,在政治面貌方面涵盖了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众;在属地范围方面覆盖了全市9个行政区划的县(市)区、开发区;在产业类型方面涉及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在工作单位性质方面包含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央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人选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此次聘任,组织严密,工作流程符合《鞍山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任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月28日我局在门户网站对拟聘任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对无争议的聘用人员,在拟组织召开的“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动员培训会”上颁发聘书和监督证,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动员培训会上我们还将从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义务、纪律要求等方面提出要求,待新一届监督员履职后,我们还将定期开展调研、座谈、评价等方面工作,对收集到的可行性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落实,持续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不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监督工作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