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数据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时间:2024-09-30来源:组织人事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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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会务、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财务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党建指标绩效考评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工作安排。负责市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交办、转办的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组织人事科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综合协调科。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性调研工作,梳理总结数据、营商环境建设和行政审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政务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舆情应对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起草数据、营商环境建设和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数据和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法律纠纷、行政应诉工作。

    (五)数据规划发展科。牵头拟定数字鞍山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数据领域合作交流和平台搭建工作,研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具体负责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承担建立数据领域考核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有关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推进数字鞍山建设,负责数字鞍山建设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等。

    (六)数据资源管理与安全科。统筹管理全市数据资源,承担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协调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和公共数据确权授权工作,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指导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牵头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领域指标标准规范。研究拟订数据安全政策措施、数据资源安全应用与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七)数字经济科。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拟定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研究拟订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等数字经济领域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衔接平衡各领域各行业数字化发展相关规划、政策,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创业投资,组织拟定数字经济有关项目年度支持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数字经济指标监测,承担数字经济合作交流工作。

    (八)数字政府建设科。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拟定全市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统筹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鞍山市政务服务效能监察指挥调度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信息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和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等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库数据归集与动态管理,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级政务服务分中心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九)数字社会科。协调推进全市数字社会建设工作,承担拟定全市数字社会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工作,承担数字社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统筹推动“一网统管”跨地域、跨层级、跨行业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十)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科。承担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定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具体负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推进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资源的统筹利用和业务协同。统筹推进“一网协同”工作。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应用及安全统筹管理工作。

    (十一)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目录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推动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负责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办事指南编制和流程优化再造等工作,负责业务办理信息的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进驻人员管理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政务服务指导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工作,拟订政务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行为的指导、监督和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服务质量考核评估。

    (十三)企业服务协调科。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惠企政策落实,推动构建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完善政商沟通机制,并督导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辽企通”等政企交流平台建设及应用。负责协调、指导、督查政企直通车企业包保工作,并对管家包保责任的履行、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负责帮助协调解决走访调研过程中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负责鞍山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的聘任、日常管理、意见建议收集、汇总、整理、落实、指导和服务等工作。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企服务重点工作。

    (十四)营商环境规划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鞍山营商环境品牌建设和推荐、推广工作。负责对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经验借鉴和复制推广工作。负责提出营商环境建设改革方案和措施,拟定工作要点,组织协调、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十五)营商环境投诉督办科。负责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投诉、举报,负责相关投诉、举报的核查分析、转办、督查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承担营商环境重大影响事件办理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配合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给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部门、单位、个人进行追责。负责鞍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工作。负责鞍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受理的企业和群众投诉的督查督办工作。

    (十六)效能督查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评价工作。负责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明察暗访。负责行政权力运行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后评价工作。负责对机关和大厅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负责对驻厅单位审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电子监察。负责数据、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检查,督导重点工作落实。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相关工作安排及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