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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管理与标准建设科 组织开展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
    时间:2024-06-27来源:数据管理与标准建设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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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数据资源编目、归集、共享等工作的部署,按照《辽宁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数据管理与标准建设科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此次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旨在推动各部门按照“三定”规定和法律、法规等明确的职责,以“应编尽编”为原则,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业务系统建设实际,全面摸清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公共数据并全量编目。

    数据管理与标准建设科深入学习辽宁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对公共数据目录涉及的33项内容逐项理解把握,进一步明确目录要素和编制方法。第一批选取市政府组成部门作为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试点,对相关部门的部门职能、业务系统、公共数据进行全面调查,指导相关部门按照目录编制规范填写部门职能调查表、公共数据目录和公共数据需求清单。下一步,将根据相关部门的填报情况适时推广到全市各部门和各地区,力争形成全量覆盖、完整有效的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实现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化,支撑公共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