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鞍山市政务服务大厅2024年“创文巩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22来源:办公室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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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各派驻单位:

     《鞍山市政务服务大厅2024年“创文巩卫”工作方案》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党组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政务服务大厅2024年“创文巩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创文巩卫”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市政务服务大厅精细化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文巩卫”工作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爱国卫生重要批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着力推动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

    二、 工作目标

    对照《鞍山市文明城市指标体系 (2024年版 )》涉及市政务服务大厅的9条考察标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宣传引导、完善保障措施,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创建基础,确保圆满完成“创文巩卫”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

    (一)宣传教育

    1.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对破损的公益景观小品及时完善或更新。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

    2.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一是由局机关党委负责检查政务大厅公益广告是否合乎宣传标准、是否有按要求需要更换或者清理的过期和破损的公益广告;加强与文明办沟通,选择适合政务大厅的公益广告图片和内容。二是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要求及时制作更换公益广告。

    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

    (二)公共设施

    1.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窗口服务部

    2.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设有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

    3.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

    (三)规范管理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

    2.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志愿服务站点可以与服务台设在一起,志愿者可由工作人员兼任,佩戴志愿者标识,能清楚告知志愿服务内容。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部

    3.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庸懒散拖现象。局考核评价科利用监控录像及每日巡查,就上述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责任部门:局考核评价科,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各派驻单位

    4.有明显禁烟标识;政务大厅楼内禁止吸烟(包括办公室内、卫生间、楼梯间、地下车库、走廊等场所均不能吸烟,保证大厅内无烟味)。局考核评价科负责在每日巡查过程中,检查大厅内是否有吸烟行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指定专人,重点关注大门外,是否办事人能到指定吸烟点吸烟。

    责任部门:局考核评价科、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各派驻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文巩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和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中心各部负责人、各派驻单位首席代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负责市政务大厅“创文巩卫”的综合协调工作,确保“创文巩卫”工作按计划、分步骤,扎实有序开展。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常态化“创文巩卫”不出任何问题。

    (二)加强协调配合。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各派驻单位全体干部要以大局为重,针对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确保“创文巩卫”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局考核评价科负责对上述9条考察标准的进展情况全程督查,切实加大对““创文巩卫”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把该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