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资讯 > 通知公告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鞍山市铁西区杨柳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24〕2号)
    时间:2024-01-25来源:农业水利审批科点击: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鞍山市铁西区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鞍山市铁西区杨柳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请示》(鞍西农发〔2023〕85号)(项目代码:2307-210303-04-01-378950)及附件材料收悉。我局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鞍山市铁西区和千山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护岸工程7处,总长8.115千米。按岸别分:左岸4处总长3.840千米、右岸3处总长4.275千米;按行政区分:千山区1处,长度2712米;铁西区6处,全长5403米。

    2.河道拓浚2处总长2.246千米。

    二、工程范围、规模和建设标准

    1.工程治理范围:下游起点杨柳河新堡沟(沈大高速铁路桥下游260米),上游终点杨柳湖翻板闸下。

    2.工程规模:治理河长8.76千米。

    3.建设标准:

    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永久性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石料饱和抗压强度不低于MU30。土工布标称断裂强度不小于15千牛每米。填充后的生态格网结构的空隙率小于30%。格网应符合《生态格网结构技术规程》(CECS353:2013)的要求。

    三、工程占地

    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占地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由当地政府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与工程投资

    1.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0个月。

    2.工程总投资为4718.49万元。

    五、其它

    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