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台安县(2023-2025)涝区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23〕10号)
时间:2023-10-31来源:农业水利审批科点击: 次
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关于台安县(2023-2025)涝区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台水中心呈〔2023〕3号)(项目代码:2209-210321-04-01-150175)收悉。我局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根据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关于撤销〈台安县(2023-2025)涝区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申请》和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提出的审查意见,该项目的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我局不予批准《台安县(2023-2025)涝区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如不服本批复,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海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