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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海城市前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23〕9号)
    时间:2023-10-17来源:农业水利审批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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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批海城市前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海水发〔2023〕14号)(项目代码:2301-210381-04-05-761565)及附件材料收悉。我局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前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河道护岸工程2191米(左岸1027米,右岸1164米)。护岸结构型式为重力式挡土墙2027米,仰斜式挡土墙164米。

    1.前柳河村850米河段新建河道护岸工程1606米。

    (1)左岸新建护岸工程756米:桩号0+000~0+146,0+240~0+461,0+543~0+850布置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桩号0+461~0+543布置仰斜式浆砌石挡土墙。

    (2)右岸新建护岸工程850米:桩号0+000~0+461,0+543~0+850布置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桩号0+461~0+543布置仰斜式浆砌石挡土墙。

    2.树林子村314米河段新建河道护岸工程585米。

    (1)左岸新建护岸工程271米:桩号1+124~1+188,1+231~1+438布置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

    (2)右岸新建护岸工程314米:桩号1+124~1+438布置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

    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海城市前柳河村和树林子村。工程治理范围分为2段:第1段为前柳河村段,从1号桥(桩号0+000)起始,至前柳塘坝(桩号0+850)截止,治理河长850米。第2段为树林子村段,工程布置在5号桥上下游,下游从村屯与耕地交界(桩号1+124)起始,上游至河弯处(桩号1+438)截止,治理河长314米。

    2.建设标准:

    本次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

    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回填土按粉质粘土压实度不小于0.91。

    石料饱和抗压强度不低于MU30。砂浆强度等级为M10。土工布标称断裂强度不小于15千牛每米。填充后的生态格网结构的空隙率小于30%。格网应符合《生态格网结构技术规程》(CECS353:2013)的要求。

    三、工程占地

    工程总占地面积2.1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83公顷,临时占地面积0.34公顷。

    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占地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由当地政府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与工程投资

    1.工程建设工期为8个月。

    2.工程总投资为911.85万元。

    五、其它

    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