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批青苔峪河黄花甸镇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岫水发〔2023〕220号)(项目代码:2306-210323-04-05-704032)及附件材料收悉。我局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新建防洪墙1.79千米。
2.新建护岸5处共计6.254千米,其中左岸2处总长2.115千米、右岸3处总长4.139千米。
3.河道平整7.108千米。
二、工程范围、规模和建设标准
1.工程治理范围:下游起于青苔峪河黄花甸大桥,上游终于青苔峪河黄花甸镇与石庙子镇界。
2.工程规模:治理河段长度12.25千米。
3.建设标准:
本次治理黄花甸村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其他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防洪墙工程级别为4级,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
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墙后及岸坡回填无粘性土相对密度不小于0.60。
石料饱和抗压强度不低于MU30。砂浆强度等级为M15。土工布标称断裂强度不小于15千牛每米。填充后的生态格网结构的空隙率小于30%。格网应符合《生态格网结构技术规程》(CECS353:2013)的要求。
三、工程占地
工程总占地面积529.65亩,其中永久占地面积487.05亩,临时占地面积42.6亩。
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占地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由当地政府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与工程投资
1.工程建设工期为8个月。
2.工程总投资为2094.43万元。
五、其它
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