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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变更辽宁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铁
    鞍山服务中心取水许可决定书(鞍行审决定农〔2023〕10号)
    时间:2023-08-04来源:农业水利审批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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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铁鞍山服务中心:

    你公司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21期和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关于沈铁鞍山服务中心变更地热水取水许可的报告》等有关规定,决定变更辽宁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铁鞍山服务中心取水许可申请。

    一、批准事项

    你公司水源位于千山区倪家台村,取水水源为地热水,水源井1眼,年取水量由3.9万立方米变更为10万立方米,用途为洗浴、游泳、住宿。《取水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8年12月31日。

    二、有关要求

    你公司应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并自觉接受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你公司应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水资源和节水管理,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