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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沙河(东环路桥—倪家台桥)生态护岸和清淤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23〕6号)
    时间:2023-06-26来源:农业水利审批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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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对南沙河(东环路桥—倪家台桥)生态护岸和清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鞍南沙河建〔2023〕007号)(项目代码:2303-210300-04-05-714313)及附件材料收悉。我局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清淤疏浚工程、拦蓄水建筑物工程及漫水路重建工程。

    1.新建生态护岸工程共计4.237千米。按岸别分类:左岸生态护岸工程长度2.575千米、右岸生态护岸工程长度1.662千米。按护岸结构型式分类:绿滨垫护岸全长957米(左岸567米,右岸390米),共布置2处;生态框挡墙护岸全长2312米(左岸1529米,右岸783米),共布置6处;混凝土护岸全长968米(左岸479米,右岸489米),共布置2处。

    2.清淤疏浚工程总长度3.74千米。其中:干流清淤长度3.34千米,支流谷首峪河清淤长度0.40千米。

    3.拦蓄水建筑物工程,改建钢坝闸1座。钢坝闸坝长26米,坝高2.0米。

    4.漫水路重建工程1座。漫水路长度为45米,宽6米。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

    1.工程治理范围:南沙河东环路桥至倪家台桥河段5.3千米。东环路桥至七岭子桥段不安排工程措施,重点治理河段为七岭子桥至倪家台桥河段。

    2.工程规模:治理河道长度3.74千米。其中:干流治理河道长度3.34千米;支流谷首峪河治理长度0.40千米。

    3.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钢坝闸工程级别为3级,护岸工程级别为4级,合理使用年限30年

    工程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生态框护岸基础为 C25F200素混凝土,生态框混凝土强度等级C40F200,管理房混凝土强度等级C25,素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漫水路混凝土强度等级C30F200,其它混凝土强度等级C30F200W4。

    土采用非粘性土,压实相对密度不小于0.6

    石料饱和抗压强度不低于30兆帕土工布标称断裂强度不小于15千牛每米,格网应符合《生态格网结构技术规程》(CECS353:2013)的要求。

    三、工程占地

    工程占地面积204.78亩,其中永久占地面积64.26亩,临时占地面积140.52亩。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占地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与工程投资

    1.工程建设总工期为8个月。

    2.工程总投资为3403.67万元。

    五、其它

    1.要求将本工程建设范围内未经批准的阻水构筑物拆除或改建成符合规定要求后,才可开工建设本工程。

    2.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