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资讯 > 工作动态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持续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制发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时间:2023-06-09来源:医药器械审批科点击: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工作,提高行政审批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医药器械审批科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依照法定流程,印发了《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启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告》,并于2022年10月9日起正式启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事项获得批准后,申请人收到审批结果通知短信,即可登录“鞍山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下载、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无法下载打印的,可申请审批发证部门打印证书,也可以另行提请审批发证部门邮寄证书。

    电子证书由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生成。电子证书样式、记录内容与纸质证书一致,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使用规定与纸质证书相同。电子证书启用后,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审批结果将通过电子证书的方式进行颁发和送达。现持有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我们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许可审批信息同步推送给市市场监管局。

    自去年10月9日启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以来,医药器械审批科已制发电子证书623张,有效地提升了行政许可办理工作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了更多高效便利的审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