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宏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3-06-01来源:生态环境审批科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鞍山宏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1 | 鞍山宏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污染物治理措施见附件。
联系方式:0412-5591067,as5591065@163.com。
附件:拟批准公示表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