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镇庙岭加油站等29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通告(2023年5月第1期)
时间:2023-05-09来源:安全质量审批科点击: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准予以下29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镇庙岭加油站;
岫岩满族自治县岭沟乡纯升加油站;
岫岩满族自治县药山镇药山加油站;
岫岩满族自治县三家子镇富强加油站;
海城市西柳镇星海加油站;
海城市星源加油广场;
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顺发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林峰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甘泉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什司县镇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兴海德胜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感王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通城路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贝潮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万泰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经营部铁东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响堂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城南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南台加油站;
海城市马风镇加油站;
海城市申匡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台安经营部;
小海星(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石油分公司;
台安腾达石油有限公司;
台安中联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海城市中围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海城市东四镇大众加油站;
海城市高坨镇利民加油站。
特此通告。
附件: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单位名单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