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析木服务区加油站(南侧)等12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通告(2023年4月第1期)
时间:2023-04-07来源:安全质量审批科点击: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准予以下12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析木服务区加油站(南侧);
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析木服务区加油站(北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牌楼镇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经营部八里镇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鞍南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盛利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万通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腾鳌兴盛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海城西四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建国路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二台子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鞍山城加油站。
特此通告。
附件: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单位名单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