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5来源:建设工程审批科点击: 次
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保证我市建筑企业快速复工复产,满足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将于2023年5月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范围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二、报考条件
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各自聘用的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把关,不得为非本单位聘用人员进行报考,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
(一)年龄要求按照《辽宁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
(二)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考试要求
(一)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采取计算机网络开卷考试。考试不合格者,系统允许补考一次。
(二)培训合格的考生须由自己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在《辽宁省建筑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名,上传资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学历证书、体检证明。
(三)系统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4月17日(除报名时间段外,特种系统将关闭使用)。
(四)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3月21日-4月21日,对审核合格的参考人员将统一发放准考证,相关资料造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时间:2023年5月10日,准确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建筑施工企业和参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规定时间组织报考人员统一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本人参加考试,不得替考,对违反考试纪律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