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延续鞍山市汤岗子温泉集团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决定书(鞍行审决定农〔2022〕25号)
时间:2023-01-28来源:农业水利审批科点击: 次
:鞍山市汤岗子温泉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延续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材料审查和现场勘验,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延续鞍山市汤岗子温泉集团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
一、批准事项
你公司水源位于岫岩仙人咀村仙人谷度假村内,取水水源为地热水,水源井1眼,年取水量7.3万立方米,用途为供给地热水。《取水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
二、有关要求
你公司应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并自觉接受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你公司应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水资源和节水管理,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