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12-30来源:政策法规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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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指引,全力打造“鞍心”营商品牌,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学法用法”

    1.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会议定期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召开专题会议,对重大行政决策等组织研判,确保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依法履职协同推进。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干部述职内容,与年度考核工作同组织、同落实。

    2、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学法、用法。一是将《宪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许可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列入机关学习计划。二是强化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增强法治思维和运用能力,围绕重点法律、法规修订修正,适时督导全体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年内,市营商局结合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组织全市营商局系统培训《行政处罚法》、《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全员学法、用法。

    3.行政审批人员法律水平考核常态化。一是围绕行政审批全流程,组织行政审批人员法律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提升行政审批人员运用水平。二是围绕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相关规程、制度,组织开展业务考试,深入推进依法审批能力建设。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出台《鞍山市行政权力下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行政权力下放、承接和运行管理,坚决杜绝“一放了之、放而不管”现象。对2014年以来市政府下放的396项权力事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根据全省放权底线最新要求、基层承接实际情况和审管协调联动需求,收回市本级权力109项。

    2.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布《鞍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推动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3.着力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更新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增设智能检索、审管互动等模块,强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推进政务数据生成汇聚和开放共享,全市累计制作电子证照214种,上传数据410万余条,电子印章调用率已达到100%,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等高频证照实现实时调用、在线核验,市县两级1001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我市网上申报率已达91.62%,住房公积金缴存、教育缴费等132项高频民生事项上线“辽事通”实现“掌上办理”。

    4.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以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为核心出台“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方案,着力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推出三批次共20个“一件事”主题应用场景,累计办理实际业务2596笔,惠及企业群众11682余人/次。持续压缩审批服务时限,市本级实现783项事项“马上办”、206项事项“容缺办”、75项事项“承诺办”,全市有35项事项实现“秒批秒办”、70项事项实现“一证通办”。深入推动综合窗口改革,印发市本级“综窗”改革方案,组织25个部门的460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市场服务、项目建设、社会管理三类综合窗口开展审批服务。积极扩大“区域通办”范围,推进数据共享和要素统一,目前,已有102项沈阳都市圈通办和109项“跨省通办”事项上线运行。

    5.深入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工改”系统应用,水电气暖立项、报装、接入实现全流程网办,不动产登记和竣工验收实现“一站式”办理,通信网络报装接入审批正加紧由线下转为线上。积极推行“云勘验”,累计为160余个项目采用了线上勘验模式,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对冲了疫情不利影响。加强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重要审批节点事项的监督管理,年初以来,全市已为487个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了1770项审批服务事项,所有审批环节办理时间全部在规定时限范围内。

    6.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制定《鞍山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对全市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年度考核,针对事项进驻不到位、申报材料不一致、“办事指南”不准确和办理时限不规范等4类突出且长期存在的问题加大通报力度,“点对点”督促整改,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以创新开发的政务服务驿站管理平台为核心全面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重新明确窗口设置、人员管理、服务标准等要求,目前全市70%以上的基层政务服务场所达到规范化水平,“就近办”服务能力大幅提高。

    7.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整理制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提纲,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规学习,进一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法规。

    三、强化法治建设,提升权力行使规范化

    1.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打造透明、公正、高效的行政审批示范效应。市营商局担负行使相对集中审批权力重任,为切实行政审批工作质量,一是按照“应上尽上”的工作要求,审批事项实现全部“上网”、流程可追溯、结果公示可查询,切实保障办事人各项权益。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开具备执法资格的行政审批人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贯彻重大行政审批决定集体讨论制度,保障合法性、程序性。

    2.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严格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按照身份核实,培训考试合格的基本要求,保障持证人员资格;二是规范大厅人员管理,明确适用岗位、身份编制、职责权限等要求;三是定期抽查已办结的行政审批案卷,不断提高案卷制作制作水平。

    4.做好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提升争议处置质量。一是相关行政应诉文书均征得法律顾问意见,并确保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回应群众诉求。三是切实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裁判文书要求履行的义务,自觉履行或协助相关部门履行,提升行政机关公信力。

    5.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涉及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问题。一是组建政府诚信工作专班,对“净地不净”、招商引资承诺政策不兑现、税费奖补政策不兑现和政府欠款等4个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二是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原则,对照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指出的9大类、21个主要问题、39个具体问题以及分解细化出68个具体表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条逐项全面整改。集中整改期间,68个具体表现已完成整改53个,需要长期整改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15个;形成制度性成果46项。三是以“只诉一次”为目标,建立企业诉求受理、管理、评价闭合体系。2021—2022年度,我市营商环境投诉案件滚动办结率达到85%以上,超标准完成省政府设定的80%以上的目标。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