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鞍政发〔2022〕15号)
时间:2022-11-03来源:政策法规科点击: 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鞍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清单确定的实施机关、实施层级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同时要按照《辽宁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辽职转办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继续梳理编制县(市)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县(市)区两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及时更新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现行的有关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鞍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http://www.anshan.gov.cn/html/ASSZF/202211/0167083315948736.html
文件解读: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鞍政发〔2022〕15号)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