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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通江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22〕8号)
    时间:2022-11-29来源:农业水利审批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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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台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关于申请批复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通江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台水中心呈〔2022〕14号)(项目代码:2207-210321-04-05-248494)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通江子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辽水规财〔2022〕215号)《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水合〔2022〕2号)精神,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通江子灌区位于台安县西佛镇和达牛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渠道衬砌总长度38.78千米。干渠衬砌长度6.625千米,其中一分干衬砌长度3.24千米,二分干衬砌长度3.385千米,支渠衬砌长度32.155千米。

    2.排水沟清淤1条,长度为6.88千米。

    3.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28座,其中渡槽1座、农桥19座、涵洞8座;新建渠系建筑物123座,其中渡槽3座,倒虹吸3座,进水闸26座,农桥19座,涵洞72座。

    4.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渠道流量监测站27处、视频监控站7处、网络通信系统1套。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

    1.通江子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50万亩,为中型灌区。

    2.灌溉设计保证率为75%,排涝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

    3.一分干桩号0+747~3+987、二分干2+515~5+900及各支渠渠道级别均为5级。

    4.本次改造干、支渠渠系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5.工程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6.现浇矩形槽混凝土等级为C30F200W6;预制矩形槽混凝土等级为C35F200W6;其他建筑物混凝土等级为C30F200。

    三、工程占地

    1.工程总占地面积213.21亩,永久占地62.91亩,临时占地150.30亩,均位于通江子灌区管理用地范围内无需新征地。

    2.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建设工期与工程投资

    1.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2个月。

    2.工程总投资为5346.83万元。

    五、其它

    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实施方案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