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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通海大道(机场路-南三环)燃气管道穿越杨柳河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鞍行审批复农〔2022〕9号)
    时间:2022-11-29来源:农业水利审批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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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通海大道(机场路-南三环)燃气管道工程穿越杨柳河建设方案的请示》(鞍港华司〔2021〕02号)及附件资料收悉。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你公司报送的请示文件和防洪评价报告等要件齐全合规。我局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通海大道(机场路-南三环)燃气管道工程穿越杨柳河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因《通海大道(机场路-南三环)燃气管道工程穿越杨柳河防洪评价报告》未通过评审,通海大道(机场路-南三环)燃气管道工程穿越杨柳河建设方案不予通过审批。

    如不服本批复,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海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