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城市海城河(响堂312国道桥至石门村)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22〕12号)
时间:2022-11-29来源:农业水利审批科点击: 次
海城市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报批海城市海城河(响堂312国道桥至石门村)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海水发〔2022〕64号)(项目代码:2109-210381-04-01-245133)收悉。我局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审查意见,本工程建设范围和建设内容与辽宁省水利厅2012年2月1日批复的《海城市海城河新立桥至东三道明水桥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重复较大。因此,《海城市海城河(响堂312国道桥至石门村)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不予批准。
如不服本批复,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海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