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城市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审批的公示
时间:2022-11-04来源:卫生健康审批科点击: 次
经海城市医疗机构申请,我局核准同意,海城弘宁精神病医院按照下列事项设置为三级精神病医院:
名 称:海城弘宁精神病医院
类 别:三级精神病医院
选 址:海城市毛祁镇商家台村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 营 性 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300(0)张
服 务 对 象:社会
诊 疗 科 目: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 /康复医学科(门诊) /医学检验科(协议) /医学影像科(协议);X线诊断专业(协议) /中医科(门诊)
该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审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电话:0412-5591119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