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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撤销李永丽、毕振兴执业药师注册证公告
    时间:2022-10-24来源:医药器械审批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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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实,李永丽、毕振兴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依法撤销李永丽、毕振兴执业药师注册证。

    特此公告。

     

    序号姓名注册证编号注册(登记)单位
    1李永丽212220030927海城柳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毕振兴211219030861鞍山中兴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