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为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
(二)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办理业务辅助接件、证照发送和窗口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问询解答、引导解说、自助办理和“预约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为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的帮办代办提供服务保障。
(四)为市行政审批局的交通运输业务办理提供服务保障。
(五)为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中(省)直垂管部门和公安、司法等市直部门提供统一服务平台。
(六)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七)承担政务服务大厅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市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47.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57.1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7.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7.13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90.8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2.14%。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74.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04万元、住房保障5.5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05.69万元,降低40.34%,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购买服务不由本单位负责,转到上级主管部门;二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747.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94.5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8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6万元。
2.项目支出53.3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14%。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印刷费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27.95万元,降低30.48%,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购买服务不由本单位负责,转到上级主管部门;二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58万元,项目支出53.3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7.95万元,降低30.48%,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不由本单位负责,转到上级主管部门;二是项目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8.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57万元,占75.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2万元,占10.10%;住房保障支出108.87万元,占14.5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5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10.19万元,主要是工资、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涨工资以及相应配缴保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物业管理费本年未支出,转到下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51.39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分。组织对我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1.39万元,自评平均分9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总体目标需要进一步详细描述。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将总体目标结合实际进一步详细描述。
2.单位评价情况。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物业管理费”、“房屋及附属设备维护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51.39万元。
通过单位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总体目标需要进一步详细描述。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将总体目标结合实际进一步详细描述。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物业管理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93万元,执行数为47.96万元,完成预算的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年重点工作任务均完成;二是能够满足大厅日常工作需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工作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工作完成及时率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工作人员自身工作素养,增强工作能力;二是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2)“维修(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万元,执行数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22.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年总体工作任务均完成;二是能够满足大厅日常维修(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工作完成时效上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在工作完成质量上需高标准严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观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诉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