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海城市接文镇兴隆加油站等8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通告(2022年8月第2期)
时间:2022-08-05来源:安全质量审批科点击: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准予以下8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海城市接文镇兴隆加油站;
台安县黄沙坨镇利华加油站;
海城市东四方台华威加油站;
海城市鞍海石油经销处;
台安县达牛加油站;
海城市八里三星加油站;
鞍山市金岗石油有限公司;
海城市华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单位名单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