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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延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
    时间:2022-07-29来源:建设工程审批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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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管服”改革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延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要求,省住建厅决定将在我省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在原有效期限的基础上延长半年,资质证书无需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