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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若干措施
    时间:2022-05-12来源:鞍山日报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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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正式印发《鞍山市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主要从降低企业办电负担、规范转供电电费收取、延缓下调预交燃气费、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精准保障有关资金事项落实、确保措施有效执行六个方面出台32条措施,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

    《鞍山市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的出台,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省政府《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我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遇到较大困难。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解决中小微企业暂时性流动资金困难,市工信局联合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鞍山市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

    降低企业办电负担方面,主要从预存电费积分奖励,提供预付费理财交费、融资交费、票据贴现交费等电费金融服务,对符合“电e贷”等金融产品准入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不超过300万元的信用贷款,对实行“三零”投资的小微企业直接启动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缩短客户送电时长等方面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制定了10条具体措施。

    规范转供电电费收取方面,主要从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工作加强对转供电环节收费监督管理方面制定了两条具体措施。大力推广“网上国网”,持续提升转供电主体和终端客户对“转供电费码”的知晓度和应用率。加强对转供电环节收费监督管理,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予以查处。

    延缓下调预交燃气费方面,主要从开展清理电、水、气、暖等方面开展收费清理,取消相关收费、延期缴费服务和实施积分奖励等方面制定了4条具体措施。其中,建立结余燃气费积分奖励办理流程,经中小微企业用户申请,燃气集团对其结余部分燃气费实施积分奖励。结余部分燃气费积分系数按当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每月25日,燃气集团将相应积分结转为燃气费或冲抵欠费。

    根据《鞍山市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我市还将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从推动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加快信用平台建设,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监管的国有企业集团开展专项审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制定了6条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推动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通过协商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现动态清零。提升信用数据归集智能化水平,依法依规将企业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向社会公示。

    对于精准保障有关资金事项,主要通过明确返还保证金时限、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和银行代发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公示及设立胜诉退费专项资金用于退费等7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

    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地区和本行业中小微企业面临困难和问题的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举措,切实帮助企业应对困难。各责任单位将加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将有关政策措施通过各类平台、网站进行发布,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开展惠企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实现由“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 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对政策涉及内容要制定具体措施,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各项措施落实,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并予以公开,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