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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对部分过期未申请取水许可延续和未获准取水许可延续的取水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名单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4日
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