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河油田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小47-1勘探井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公示
时间:2021-12-24来源:生态环境审批科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辽河油田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小47-1勘探井项目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项目名单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辽河油田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小47-1勘探井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84号 |
2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万友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轻烧镁窑技术改造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85号 |
3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万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轻烧镁窑技术改造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86号 |
4 | 鞍钢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87号 |
环评批复见附件
联系方式:0412-5591067,as5591065@163.com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24日
岫岩满族自治县万友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轻烧镁窑技术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