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审批岫岩县沟连河(河口至丹锡高速桥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岫水发〔2021〕138号)(项目代码:2107-210323-04-05-739183)收悉。我局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沟连河干流
干流岸坡治理长度22.086千米。左岸岸坡整形培厚植物措施防护总长6.709千米,左岸生态格网坡式护岸6.268千米;右岸岸坡整形培厚植物措施防护总长6.30千米,右岸工生态格网坡式护岸总长2.809千米。
2.支流山城河
山城河回水段河道治理总长0.458千米,两岸生态格网坡式护岸总长0.805千米。
3.支流南唐家堡河
南唐家堡河回水段河道治理总长0.625千米,两岸生态格网挡墙护岸总长1.105千米。
二、工程范围、规模和建设标准
工程位于岫岩县洋河镇和岭沟乡,治理范围下游始于沟连河河口处,上游止于丹锡高速公路桥下。河道干流治理段长度为15.021千米,两岸岸线总长30.227千米。
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40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回填非粘性土压实相对密度不小于0.6。块石强度不低于 MU30。土工布标称断裂强度15千牛每米。绿滨垫和固滨笼格网应符合CECS353-2013标准。
三、工程占地
工程涉及的征占地及障碍物迁移事宜由当地政府自行协调解决。
四、建设工期与工程投资
1.工程建设工期为6个月。
2.工程总投资为2832.33万元。
五、其它
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附件: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报送《岫岩县沟连河(河口至丹锡高速桥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水发审字〔2021〕7号)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31日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报送《岫岩县沟连河(河口至丹锡高速桥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水发审字〔2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