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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撤销邹琢执业药师注册证注销刘彦从业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10-12来源:医药器械审批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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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邹琢、刘彦属于“挂证”执业(从业)药师,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依法撤销邹琢执业药师注册证;依据《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从业药师使用管理的通告》(辽药监告〔2020〕57号),注销刘彦从业登记。

    特此公告。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注册证编号注册(登记)单位
    1刘彦2103****210303210075(从业药师)海城市响堂区德济堂大药房
    2邹琢2103****211221030107鞍山市铁西区泰广堂大药房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