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邹琢执业药师注册证注销刘彦从业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10-12来源:医药器械审批科点击: 次
经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邹琢、刘彦属于“挂证”执业(从业)药师,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依法撤销邹琢执业药师注册证;依据《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从业药师使用管理的通告》(辽药监告〔2020〕57号),注销刘彦从业登记。
特此公告。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注册证编号 | 注册(登记)单位 |
1 | 刘彦 | 2103**** | 210303210075(从业药师) | 海城市响堂区德济堂大药房 |
2 | 邹琢 | 2103**** | 211221030107 | 鞍山市铁西区泰广堂大药房 |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