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海城市振辉矿产品筛选厂年产30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公示
时间:2021-09-18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审批科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海城市振辉矿产品筛选厂年产30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项目名单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海城市振辉矿产品筛选厂年产30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57号 |
2 | 辽宁奥亿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 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碳基负极材料包覆沥青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58号 |
3 | 鞍山和泽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镁球加工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59号 |
4 | 鞍山鑫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压球生产线建设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60号 |
环评批复见附件
联系方式:0412-5591067,as5591065@163.com
辽宁奥亿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 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碳基负极材料包覆沥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