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操作规范》的通知
    (鞍建改办〔2021〕1号)
    时间:2021-08-03来源:工程项目建设服务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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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操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制定《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操作规范》,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代章)         

    2021年8月3日          

     

    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操作规范

     

    一、工程建设类项目办件流程

    项目申报人在录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时必须要提供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来自于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由于历史原因,工程建设类项目已经由发改部门审批、备案或核准过但没有项目代码的,可以由工改系统对项目进行赋码,项目获得项目代码之后,项目申报人需要在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登陆,系统会自动跳转到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项目申报人选择法人账号登录,登录之后选择该项目所在的县(市)区,系统会自动跳转回鞍山市政务服务网,在菜单栏选择工程建设进入到工改系统申报界面,选择项目管理后,界面显示该项目的基本信息,如果项目信息不完善,需要完善该项目信息,待信息完善后,在项目阶段中申报需要办理的阶段,填写审批信息表,然后点提交。

    项目申报人在填写完审批信息表之后,由窗口接件人员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统一受理—申报审核—对该项目进行预审,预审就是选择该项目所需办理事项的部门,点击预审通过,审批人员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我的待办——事项征求中进行回复,勾选该项目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如果该项目还需要办理本单位其他事项,则审批人员不勾选事项,点击局内转交,指定另外需要办理事项的审批人员,待局内转交信息回复后,根据具体情况,勾选该项目涉及本单位的所有事项,然后点击评审完成。

    评审信息全部回馈后,项目申报人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在申报中心里上传申报材料,由窗口接件人员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统一受理——材料审核中对该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某个事项的申报材料错误,窗口接件人员点击审核不通过,项目申报人在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上重新上传该事项材料,如果材料无误,审核通过,点击处理完成。工改系统会将该项目相关信息及申报材料推送至审批人员账号(172.20.10.65/aszwfw),窗口接件人员以电话方式告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审批人员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完成对项目的审批工作。

    审批人员在审批时,承诺件从受理到办结不得低于10分钟,即办件没有时间要求。

    二、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办件流程

    项目申报人在录入工改系统之前,各县(市)区工改负责人要与自然资源部门及发改部门联系,确定项目已录入多规合一系统后,再录入工改系统。

    对于涉及土地性质的项目(办理规划两证一书),审批部门在录入工改系统之前,先联系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录入多规合一系统,项目录入完多规合一系统之后,联系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确定工改系统是否已经接收到该项目信息(后期会在工改系统增加多规合一信息查询功能),待接收到多规合一项目信息之后再录入工改系统。

    对于出让类项目,市本级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录入,各县(市)区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录入,项目录入完多规合一系统之后,联系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确定工改系统是否已经接收到该项目信息(后期会在工改系统增加多规合一信息查询功能),待接收到多规合一项目信息之后再录入工改系统。

    对于不涉及土地性质类的项目,如项目只在工改系统办理施工许可阶段或竣工验收阶段,且是第一次录入工改系统,市本级项目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录入,各县(市)区项目由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录入。

    三、告知承诺制事项办件流程

    目前,工改事项中,涉及告知承诺制的事项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但由于上述事项在省库中未被定义为告知承诺制事项,需要县(市)区工改负责人在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对该事项进行维护,维护流程为:审批事项库—事项维护—搜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点击变更,在基本信息证照分离中选择实行告知承诺,点击提交。上述事项一旦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中(http://59.197.165.3/lnqlk)中作修改,该事项就会被定义为非证照分离事项,此时,就必须要在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上重新对该事项进行维护,将该事项重新定义为告知承诺制事项。

    四、并联审批办件流程

    工程建设类项目在申报时,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事项,即为并联审批项目,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并联审批事项为2个,其中有一个事项对应的标准事项为其他(标准事项编码为9990),该项目不计算为并联审批项目,除特殊情况之外,工程建设类项目符合并联审批条件的,必须办理并联审批,不允许一个阶段只办理一个事项。

    五、联合审图办件流程

    工程建设类项目在申报施工许可阶段时,同时申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这三个事项中两项以上的,该项目即为联合审图项目,除特殊情况之外,工程建设类项目在申报施工许可阶段时,必须办理联合审图,不允许只申报上述事项中的一个事项。

    六、联合验收办件流程

    工程建设类项目在申报竣工验收阶段时,同时申报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接收审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两个事项以上的,该项目即为联合验收项目,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工程竣工验收监督为其他类标准事项,在申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还需要申报两个及以上事项,除特殊情况之外,工程建设类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时,必须办理联合验收,不允许只办理一个事项。

    七、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办件流程

    目前,已经纳入工改系统的市政公用项目为煤气、水、电类的报装和接入事项,其中,新建民用住宅燃气工程受理、非民用燃气工程受理、新装给水工程、热力报装、受理小区新装用电申请为市政公用报装事项,需要在施工许可阶段办理;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排水接入、给水工程竣工验收、热力接入为接入事项,需要在竣工验收阶段办理。四城区及三个经济开发区的市政公用事项由市一级市政公用企业受理,海台岫地区的市政公用事项由本地区市政公用企业受理,其中,经开区的燃气报装及接入事项由经开区所属燃气公司受理。各市政公用企业应积极引导企业办理市政公用服务事项。

    八、工改事项维护流程

    由于工改事项全部都来自于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http://59.197.165.3/lnqlk,以下简称“省事项库”),如果该事项在省事项库中有修改或新增情况的,需要及时在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上对该事项进行维护,否则将会出现丢件,无法受理的情况。

    1.如果是在省事项库中新增事项,事项维护流程为: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前置库中找到该事项——点击新增事项——审批事项库——待确认事项——找到该事项——点击转正式项——事项维护——找到该事项——点击变更按钮——点击办理流程——在设置岗位环节信息中对办理人员进行维护——在生成内部流程中点击按排序初始化下个岗位和生成内部流程——在设置工作流中点击工作流配置——点击提交。

    2.如果事项在省事项库中需要维护,事项维护流程为: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审批事项库——待确认事项——找到该事项——点击转正式项——事项维护——找到该事项——点击变更按钮——点击办理流程——在设置岗位环节信息中对办理人员进行维护——在生成内部流程中点击按排序初始化下个岗位和生成内部流程——在设置工作流中点击工作流配置——点击提交。

    3.人员和事项绑定到窗口流程: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业务运行配置——窗口配置——选择需要绑定的窗口,在相关业务中配置事项,在相关人员中配置人员——点击保存关闭。

    九、项目赋码操作流程

    窗口接件人员登陆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统一受理——项目赋码——新增项目中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和申报信息,点击提交,项目赋码之后,联系新点公司技术人员获取项目代码。项目赋码针对的项目是,因为历史原因,已经由发改部门审批,但因为当时没有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而无法获取项目代码的项目。

    十、报建码申请操作流程

    项目申报人申请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后,窗口接件人员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统一受理——申报查询里找到该项目,项目申报阶段选择——施工许可阶段,在施工许可申报界面中能查到项目报建码。

    对于改造类(规划条件不变)的项目,由于没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对于这类项目,只需要完成项目预审工作即可,即:由窗口接件人员发起意见征求,审批部门在回复意见时,不勾选事项,在意见回复框里填写,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相关事项。

    对于有问题的项目报建码,各县(市)区工改负责人联系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由新点公司负责删除错误数据,再由窗口接件人员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统一受理——申报查询——点击项目报建按钮,完善基本信息——点击推送,20分钟之后,报建码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十一、逾期办件监控操作流程

    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电子监察点击办件监控,查看事项是否逾期。

    十二、事项添加操作流程

    项目申报人在项目申报时,如果遗漏某个事项时,窗口受理人员可以通过事项添加的方式对事项进行追加。操作流程为: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统一受理——申报查询里找到该项目——添加事项——添加事项申报——选择需要添加的事项,选择事项之后点击保存并关闭。项目添加之后不需要进行项目预审,项目申报人可以直接在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上传材料,材料审核完之后,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十三、征求重置操作流程

    在项目预审完成之前,如果项目申报人在填报信息时,信息填报错误,或者是窗口收件人员在征求部门意见过程中操作失误,窗口收件人员可以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在统一受理——征求重置,对该项目进行重置,项目申报人可以在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上重新申报信息。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人在申报项目时信息填写错误的,在材料审核之前,联系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重置。

    2.办件状态说明。

    申报审核待预审:指的是在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中没有进行事项征求。

    未开始办理:指的是申报人没有上传材料,或者是上传完材料,但是没有进行材料审核。

    已接件:指的是材料已经审核完,但是审批人员还没有受理。

    办理中:审批人员正在办理过程中。

    已办结:审批人员已经办结完该事项。

    3.项目在申报工改系统时,必须以子申报的形式申报。

    4.申报人在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申报项目时,如果提示企业信息不完善,需要在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172.20.10.65/aszwfw)基础资源库的项目库中,找到该项目,对该项目信息进行维护,维护完之后,就可以正常申报。

    5.申报人在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是,窗口接件人员要指导企业,除改造类、线性工程类之外,项目的用地面积、投资总额、建筑面积不能为0。

    6.申报人在申报项目时,在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登录成功之后,要在地址栏中选择正确的辖区,否则该项目地址会默认为市本级,各县(市)区将没有申报审核和材料审核的操作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