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2021)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
时间:2021-06-30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点击: 次
6月28日,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选陈大江主持召开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整社会组织有关业务审批程序的情况汇报,审议了《关于优化审批服务助力全市性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听取关于调整社会组织有关业务审批程序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对申请成立社会组织取消了“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的环节,市行政审批局应重新确定社会组织审批登记审批流程。
会议议定,新办市级社会组织审批登记事项由社会事务审批科科员初审、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审定;遇有特殊重大疑难审批业务事项时,报请局重点事项专业审查委员会审定。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法人、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和注销由社会事务审批科科员初审,科长审定;社会组织名称预核、章程核准、证书更补、住所变更、负责人变更、理事/监事变更等由社会事务审批科科员审核办理。
二、审议《关于优化审批服务助力全市性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措施》
会议指出,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优化社会组织审批服务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助力鞍山市经济社会全面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优化审批服务助力全市性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措施》,责成社会事务审批科进一步修改并征求市民政局意见,以鞍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并组织实施。
文件解读:市行政审批局(2021)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纪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