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资讯 > 工作动态
    落实新规定 服务再提升
    时间:2021-07-16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医药器械审批科点击: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执业药师注册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药品监管制度,长期以来广大执业药师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发挥重要作用。2021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新《办法》公布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医药器械审批科不等不靠,迅速组织学习,按施行时间严格落实执业药师注册管理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为执业药师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医药器械审批科审批人员对照省药监局下发的标准化清单,逐条核对现行执业药师注册相关内容与《办法》不一致的部分,迅速请示省药监局,结合实际确定优化服务方案。落实《办法》要求,将注册有效期由“三年”调整为“五年”,降低延续注册频率;精简注册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时不再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改由个人承诺和单位证实;制作申请表格模板、常见问题清单、申请材料目录,及时调整鞍山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同时通过实行“全程网办”“即来即办”“全省通办”等措施,持续提高执业药师注册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目前,鞍山地区已按照新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开展执业药师注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