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政务服务便利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工作要求,健全机制,完善措施,搭建平台,做好服务,全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全面实行标准化审批。坚持“谁来批,谁来办,结果都一样”的原则,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对权力事项逐项制定项目要素标准、审批流程标准、裁量准则标准、服务方式标准等,形成363项(业务项)政务服务事项形式审查要点和234项(业务项)高频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公开,提供服务指引,让企业更方便,让群众更满意。
二是全面厘清审管边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后,市行政审批局直接负责行使并承接上级部门新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本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行业政策和标准,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行业监管上来,以权责清单形式厘清了划转事项的审批和监管范围及边界,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通过信息交换平台等载体和方式,即时通报审批结果、监管动态和法规变化等相关信息,形成了审批与监管职责分工清晰、审管协调顺畅的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新格局。
三是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紧紧围绕全省24项重点工作任务和59项考核指标继续强势推进“一网通办”,全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网上申报率达到85%,汇聚“好差评”评价数据13万余件,归集电子证照103种,制作政府部门电子印章653枚,上线跨部门联办“一件事”事项86个,“辽事通”上线便民服务事项85项。
四是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鞍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审批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行政事项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中现行的证明事项目录,在形成全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总目录后,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实施。
五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驿站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营商局驿站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县(市)区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深入推进县(市)区政务服务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以铁东区福康社区为样板,全力打造服务群众的新阵地。5月11日,省营商局调研组为铁东区福康社区、九处社区进行了现场指导,同意铁东区福康社区为我市政务驿站示范点。下一步我们将以点带面,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着手启动第二批政务服务驿站。
六是全面提升审批服务品质。以“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就是审批和服务的追求”为宗旨,下大气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申办等全程免费的一揽子投资建设代办服务,开通双休日、节假日延时服务、网上服务、预约服务、自助服务等,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大厅,累计提供免费复印、免费邮寄、免费拍照等服务60余万件次。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紧紧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标准要求,全面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流程能简则简,环节能少则少,材料能压则压,办事能快则快,采取“你保证,我受理;你承诺,我容缺”的办法,营造一个宽松的市场氛围,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不断助力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活力与创造力。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