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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十项措施助力全市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时间:2021-07-13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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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国家、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最大限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我市出台了《关于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全市性社会组织审批服务的十项措施》。

    《措施》主要从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全程网办、优化办事指南、简化登记材料、降低准入门槛、开展帮办代办、强化业务指导、开展提醒服务、加强党的建设等十大方面促进全市性社会组织发展。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批环节上取消了筹建审批环节,实行“咨询帮办代办、一次直接登记、内部一核一审、直接邮寄发证”;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办理时限由原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调整为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办理;全面完善细化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办事指南和业务审查要点;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登记不再提供行业主管单位批复文件;全市性异地商会注册资金从原来的不少于三十万元降为不少于三万元,入会单位会员数由原来的至少五十个以上降为三十个以上;开展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为社会组织提供24小时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远程协助;针对即将到期换证的社会组织开展特别提醒服务;督促社会组织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建立党组织。

    《措施》从2021年7月1日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激发了社会力量创办社会组织的热情,纷纷申请成立异地商会等社会组织,市行政审批局为办事人开辟了绿色通道,指导帮助办事人编制协会章程,筹备申报材料,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省了服务对象的办事时间。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严格落实好《措施》,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力全市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