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鞍钢股份炼铁总厂烧结机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公示
时间:2021-01-07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审批科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鞍钢股份炼铁总厂烧结机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项目名单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鞍钢股份炼铁总厂烧结机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1号 |
2 | 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2万吨/年焦化液化气技术改造增加脱硫脱硫醇装置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2号 |
3 | 海城沈铁木材防腐厂碎石加工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3号 |
4 | 鞍山君利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改性塑料生产加工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4号 |
5 | 辽河油田公司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小47探井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5号 |
6 | 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鞍山市体检中心)改扩建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1〕6号 |
环评批复见附件
联系方式:0412-5591067,as5591065@163.com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