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鞍钢化学科技焦化废水氟化物治理项目等5 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公示
时间:2020-09-09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审批科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鞍钢化学科技焦化废水氟化物治理项目等5 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项目名单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鞍钢化学科技焦化废水氟化物治理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0〕54号 |
2 | 鞍山市灵山工业区截污工程 | 鞍行审批复环〔2020〕55号 |
3 | 鞍山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高档耐火材料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0〕56号 |
4 | 鞍山市润峰混凝土有限公司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0〕57号 |
5 | 完达山鞍山乳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 鞍行审批复环〔2020〕58号 |
环评批复见附件
联系方式:0412-5591067,as5591065@163.com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