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机关党委,政务服务中心:
经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20)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27日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辽政办〔2018〕41号)和《鞍山市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鞍政办〔2018〕10号)文件精神,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和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结合市行政审批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为目标,推动本地区相关部门自建系统或专有系统与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到2020年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上尽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外,一律实行网上办理,网上实际办件数和发生事项数比上年度大幅增加,高频事项全部具备“最多跑一次”条件。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网络支撑系统建设
配合市信息中心等牵头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网络支撑系统,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务服务部门及所属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为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提供技术保障。
责任科室:网络平台科
完成时限:6月底
(二)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
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咨询、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办理、在线反馈、在线监督和审管信息的实时双向推送,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添加和丰富平台功能。
责任科室:网络平台科
完成时限:6月底
(三)梳理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1.会同市营商局等部门,对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外,一律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应上尽上”。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事项认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配置。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网络平台科
完成时限:6月底
2.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对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开展集中梳理,制定本地区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本地区事项认领及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工作。
责任科室:政务指导科、政策法规科、网络平台科
完成时限:6月底
(四)统一数据共享
打破信息孤岛,配合市信息中心实现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领域相关的部门自建系统或专有系统对接,推动信息共享。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工作,至少实现10种电子证照在“一网通办”中的共享应用。按照省统一要求,完成与省政务服务门户和政务服务移动App的对接,完成与省一体化平台“好差评”系统对接。
责任科室:网络平台科
完成时限:11月底
(五)推进高频事项“不见面审批”“零跑动”
1.梳理制定市本级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高频事项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更多高频事项“不见面审批”“零跑动”。
责任科室:业务协调科
完成时限:11月底
2.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对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开展集中梳理,制定本地区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进更多高频事项“不见面审批”“零跑动”。
责任科室:政务指导科、业务协调科
完成时限:11月底
(六)建立网上办理情况定期通报机制
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日常使用情况检查,定期对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的事项认领、系统配置、网上办件数和自建系统或专有系统对接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市政府和营商环境建设部门及时通报,会同营商环境建设部门对完成情况较差的部门和地区实施问责,强化督导。
责任科室:网络平台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责任清单,确保工作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切实做到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
(二)稳步实施,协同推进。要围绕相关工作,结合自身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搞好整体谋划,不断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相关工作分管领导要带头抓督查落实,对分管工作领域加强指导。督查考核科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分批次、不间断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