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7-16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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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精简、科学行使行政权力,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41项(其中,取消39项、调整管理方式1项、调整职权类型1项),规范实施层级为县级权限的19项,调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9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对于调整管理方式和职权类型的行政职权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规范实施层级、调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职权事项,责任单位要在平台内及时调整,依法规范管理,保证权力运转流畅。平台事项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对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内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其法定实施主体应当结合行政行为的自身特点进行动态管理。需要再行调整的,商请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司法局依法、规范和及时调整。

     

    附件: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文章来源:http://www.anshan.gov.cn/html/ASSZF/202006/0159408317757153.html

    文件解读: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