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鞍山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提质升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鞍山市按照《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9〕18号)要求,贯彻落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现将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实施
制定印发《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鞍政办发〔2019〕21号),确定了改革实施范围和具体改革任务,明确各审批阶段划分和改革任务分工,同时制定八个类型审批工作子方案,对并联办理流程、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审批时限等均进行了明确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鞍山市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余功斌任组长,负责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市工改领导小组成立以来,累计下发各类通知累计110余件次;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议8次,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共180余人参加;将工改工作纳入对各地区考核内容,向各有关部门、地区累计发出督导推进函27件次;向省工改领导小组报告改革工作进展材料80余件次。
(二)再造标准化流程
1.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研究制定《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牵头协调管理办法》(鞍建改办〔2019〕15号)和《鞍山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指导意见》(鞍建改办〔2020〕2号),确定各阶段牵头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牵头协调管理办法,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
2.精简审批环节和条件。对市、县(市)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研究制定《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审批事项清单》(鞍建改办〔2019〕10号)。目前,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业项目规划、施工许可证等关键事项和关键环节下放至县(市)区。累计梳理“减、放、并、转、调”事项及取消减少审批条件共计40项。
3.分类细化审批流程。制定出台《关于印发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和八类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鞍建改办〔2019〕1号),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八大类,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图,明确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70个工作日以内。流程图在窗口及网站同步公示。
4.实施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定。由市行政审批局研究制定《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定实施细则》(鞍建改办〔2019〕8号),整合各相关部门分散进行的设计方案审查,以征求意见方式代替行政审批,对设计方案出具联合审定意见。确需踏勘的,在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定前,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踏勘,累计办理相关项目53项。
5.实施联合审图。由市住建局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研究制定《鞍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方案》(鞍住建发〔2019〕49号),将工程消防、人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目前鞍山市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全省统一的辽宁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系统,从2019年6月4日起,截止目前实施联合审图186项。
6.实施联合验收。由市住建局牵头研究制定《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暂行办法》(鞍建改办〔2019〕3号),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竣工验收”阶段综合接件窗口,组织协调规划、消防、人防、档案、防雷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验收”,明确验收工作时限(16个工作日)。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已完成富力城一期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
(三)规范一个窗口
1.设立综合窗口。研究制定《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规程》(鞍建改办〔2019〕7号),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工程建设类综合接件窗口,受理各阶段申请材料,统一进行接件、发件、咨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已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2.制定“一张表单”。按项目类别形成四个阶段“一张表单”和办事指南,明确申请材料目录、依据及时限等。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
3.实行全程代办。在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重点建设项目专区,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程免费的帮办代办服务。重点建设项目专区成立以来,累计为万达广场等43个项目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四)建设一个系统
一是实现基本功能完备。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已具备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联合测绘、告知承诺、市政公用及中介服务交易平台等基本功能。正在推进红黑名单公示功能、监督管理、统计分析、网上申报功能的升级改造和质量安全监督模块、事中事后监管模块的建设,预计在6月底完成。二是开展全流程网上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实现事项、项目、层级、流程全覆盖,项目审批可全流程网上办理。正在推进网上申报功能、市政公用服务数据对接相关工作,预计在5月底完成。三是实现平台互联互通。已完成与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横向对接。正在推进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工作,预计在6月上旬完成。四是实现高质量稳定运行。截止目前,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已受理项目数62个,5月份录入项目数34个,新增项目数20个;目前,正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对符合录入条件的项目进行录入。系统已经开通实时共享。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目前由于部分行业专网与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未实现有效对接,需要审批部门二次录入,同时受疫情影响,造成工改系统内审批项目偏少;二是部分涉及联合验收事项需在省库进行完善,如省库中没有“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监督”事项,建议补充;三是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公共服务事项,由于不是审批事项,目前在省库中无对应事项,对开展网上审批带来一定影响;
三、改革创新经验
1.实现24小时内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研究制定《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4小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实施方案》(试行),建立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一次性告知企业申请材料清单和审查要求,为企业提供上门指导,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切实减少企业跑腿次数。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通过午间延时服务和双休日预约服务,加快事项办理速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由最初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24小时。
2.建立重点项目领导跟踪包保制度。制定印发《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两翼一体化”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领导跟踪包保工作方案》,成立“两翼一体化”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跟踪包保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科室、一个团队”的要求,建立领导跟踪包保服务制度,对“两翼一体化”重点企业实施对口跟踪包保,与相关企业签订政企合作协议。
四、下一步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将会同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各方面改革进展情况和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强化“一个系统”、“一张蓝图”、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功能,推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结果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改革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强化创新激励,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创新工作举措,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注重总结发现各部门、各地区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将成功做法系统化、具体化,尽快形成一套科学、高效、实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服务新模式。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