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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效并举推进县(市)区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时间:2020-06-22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指导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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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辽宁省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办〔2019〕18号)工作部署,以及省、市营商局关于第二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具体要求,政务指导科积极组织推进,确保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实施动态管理。对第一批高频事项进行“回头看”,组织各县(市)区对照省政务服务事项库,对第一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进行再梳理、再调整、再确认,确保高频事项办理实效;二是梳理第二批高频事项。指导各县(市)区制定第二批高频事项推进工作方案,明确第二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的范围,即除第一批高频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相对办理量大、能够网上可办、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即可纳入本地区第二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经过梳理,各县(市)区第二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分别为海城市12项、台安县12项、岫岩县12项、铁东区5项、铁西区2项、立山区13项、千山区5项;三是再造审批流程。按照“四减”要求,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要件,规范办理要素,公开办事指南,合理设置综合窗口,确保实现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和更多事项“零跑动”,切实增强企业和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四是日常管理常态化。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上报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月度具体工作推进情况,经统计汇总后,分别上报省、市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