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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主流程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时间:2020-05-20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协调科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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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立项用地规划阶段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5.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6.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含设计方案审查)

    三、施工许可规划阶段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

    2.施工招投标备案(电子招投标除外)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7.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四、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2.建设用地检查核验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4.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抽查

    5.人防工程或者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7.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8.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监督

    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0.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详细内容见附件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5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6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

    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含设计方案审查)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

    2施工招投标备案(电子招投标除外)

    3 4 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7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联合验收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