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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主流程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时间:2020-05-20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协调科点击: 次
一、立项用地规划阶段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5.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6.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含设计方案审查)
三、施工许可规划阶段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
2.施工招投标备案(电子招投标除外)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7.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四、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2.建设用地检查核验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4.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抽查
5.人防工程或者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7.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8.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监督
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0.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详细内容见附件
3 4 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