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行审发〔2019〕6号关于印发《鞍山市行政审批局“集中联动”“集成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2-28来源:鞍山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协调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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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机关党委,政务服务中心:

    现将《鞍山市行政审批局“集中联动”“集成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3日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集中联动”“集成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精神和《鞍山市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鞍政办〔2018〕10号)工作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要求,围绕“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在推进行政审批“集中联动”“集成办理”上有突破,着力打造“一体六化”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新模式的升级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工作部署,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践行“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研讨会议精神,从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和事项入手,按照“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全面梳理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编制办事指南、落实网上审批,切实提升办事满意度和便利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循序渐进,分步推进。首先围绕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市场准入和建设工程领域为重点,建立局内“集中联动”“集成办理”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事项整合范围,形成全市联动协同的审批服务模式。

    统一标准,简化流程。建立“集中联动”“集成办理”事项办理标准化体系,规范受理、勘验、评审、发证各环节,优化整合再造审批流程,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变独立审批为联合审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信息共享,纵横联动。充分发挥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优势,通过审批信息的共享和复用,最大程度减少办事人提交材料数量。打破科室、部门、市和县(市)区间的信息壁垒和工作界限,切实发挥“集中联动”“集成办理”模式的体制机制优势。

    公开透明,强化监督。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办理环节、收费标准、办理进度等要素信息的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管,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完善日常监管和电子监察机制,减少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杜绝权力寻租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形成“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以市场准入和建设工程领域为重点,对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开办药店”等为例,形成“一件事情”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关联事项和审批业务科。同时,按照工业项目和房地产项目两大类别,梳理出在市行政审批局办理的“一个项目”审批事项,明确责任科室和各阶段牵头科室。相关审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事项划转情况和改革推进情况适时调整。

    牵头部门:业务协调科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各审批业务科

    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形成首批清单,持续修改完善

    (二)优化再造“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流程。以市行政审批局“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为基础,按照“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设计制定“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流程规范,对原先分散在各审批业务科的审批事项实施整合,对审批流程进行拆分、重构、再造,形成以“一件事情”“一个项目”为主线贯穿始终的审批服务链条,分别建立“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实施细则。

    牵头部门:业务协调科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各审批业务科

    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

    (三)建立健全“一件事情”“一个项目”运行工作机制。按照“一口受理、集成服务、便民利企”的要求,统筹研究“一件事情”“一个项目”运行机制中的窗口设置、材料流转、网上办理等方面具体问题。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服务窗口作为流程入口,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负责统一受理、按责分转、集中发证。整合后的事项办理实行“牵头科室”负责制,由牵头科室负责“一件事情”“一个项目”的总体工作推进和协调任务,组织各相关审批业务科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并联审批,牵头科室原则上为“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链条中首个办理事项的负责科室。现场勘验科负责有关事项的集中统一勘验和专家评审工作。“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结果由统一发证窗口发放,为办理流程的出口。

    牵头部门:业务协调科、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网络平台科、现场勘验科、各审批业务科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四)建立“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服务标准体系。结合“一件事情”“一个项目”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编制“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手册、形式审查要点和现场勘验要点,将企业和群众想要办理“一件事情”“一个项目”所涉及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咨询监督、办结时限、现场勘验及专家评审等环节要素进行整合汇编,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事的所有信息,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服务指引。建立整体运作、一体化服务、统一归档的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实行“一窗受理、一张表格、一枚印章、一套档案”。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业务协调科、现场勘验科、各审批业务科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

    (五)推进“一件事情”“一个项目”事项网上办理。梳理确定“一件事情”“一个项目”网上办理所需数据信息,依托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开发“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子系统,实现“一件事情”“一个项目”网上办理和信息共享。

    牵头部门:网络平台科

    责任部门:各审批业务科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六)推动形成跨层级、跨部门联动审批工作链条。加强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相关市级部门协调配合,以“一件事情”“一个项目”为核心,持续梳理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审批事项,不断充实完善“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事项清单,逐步整合工作链条,推动形成多方联动、运行顺畅、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业务协调科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网络平台科、各审批业务科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行政审批局推进行政审批“集中联动”“集成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勇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行政审批局各相关科室及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各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协调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推动行政审批“集中联动”“集成办理”是体现市行政审批局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科室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推进作用,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好工作任务。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体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考核督查。督查考核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考核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时限、目标要求等定期对工作责任落实、进展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推进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科室和部门追究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首批“一件事情”“一个项目”事项清单

          2.“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流程规范

          3.“一件事情”“一个项目”事项实施细则

    附件1.首批“一件事情”“一个项目”事项清单.doc

    附件2.“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审批流程规范.doc

    附件3.“一件事情”“一个项目”事项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