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12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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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级部门划入鞍山市行政审批局的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城建交通、市场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商务贸易、农业水利、社会事务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和其他权力事项的行使工作,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三)负责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功能完善和运行维护;负责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制度建设、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发布的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的应用推广,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数据的采集汇总、统计分析和研判应用。

    (四)负责规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库,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跟踪督办;组织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上级委托事项,开展优化流程和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各部门、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五)负责组织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六)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七)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市级政务服务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有关职责分工。

    1.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行使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行政审批职权,不行使事中事后行政监管职权;各行业监管部门只行使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行政监管职权,不行使事前行政审批职权。

    2.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各行业监管部门建立集中审批与行业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审批与监管责任人和联络人制度、审批与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审批与监管日常沟通制度、审批与监管工作会商会议制度、联合勘验制度及审批观察员制度。市行政审批局与各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审批与监管互动平台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即时双向推送和业务交流。

    3.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市行政审批局及时调整所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其他权力事项。今后,凡涉及新增行政许可事项(除下放县(市)区、开发区及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并行使审批权力。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机关

    2.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鞍山市审批局决算收入为5952.54万元,同比增加5268.21万元,增长769.8%;总支出为3948.57万元,同比增加3538.41万元,增长862.7%;年末结转结余2003.97万元。

    (一)收入总计5952.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344.1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因此公开表7和公开表8无数据。

    2.年初结转和结余1608.39万元,主要是由基本支出结转95.62万元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12.77万元。

    (二)支出总计3948.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53.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69万元。

    2.项目支出2394.64万元,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审批589.61万元,主要是支付大厅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772.86万元,主要是支付法院执行款,12345外包服务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支出32.17万元,主要为环保项目购买的办公设备及网络等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03.9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20.44万元,主要是市行政审批局机关及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用经费以及新职工购房补贴等。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883.53万元,主要是按照合同规定未到支付期的各项目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4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93万元,项目支出2394.6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48.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3.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6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3.2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932.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运转,而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政务公开审批589.61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大厅水电、维修费等大厅运转相关费用。

    (3)事业运行293.95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为保障机构运转,而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772.86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支付12345外包服务费,法院执行款、购买相关办公设备等支出。

    (5)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4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合并原工商局审批分局的资金,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使用。

    2.教育支出0.81万元,用于支付参加培训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97万元,主要是市审批局机关退休人员体检费取暖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28万元,主要是市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退休人员体检费取暖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4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3.65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06.17万元,主要是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37.48万元,主要用于为新职工缴存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2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8年调入公务用车1台,因此比上年增加用油及维修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69万元,比上年增加187.2万元,增长1208.5%,主要是2018年划入人员增加,办公用房取暖费及车补都由审批局支付,因此增加经费幅度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审批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8年下属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支付266万元为热线外包服务费。

    市行政审批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无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因此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7)和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