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1-30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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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

    十、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9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六、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九、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二、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2、负责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城建交通、市场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商务贸易、农业水利、社会事务等管理领域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和其它权利的行使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承担项目以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准。

    3.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清理无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审批环节和要件;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设计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4.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中、省直垂管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5、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开发区和各分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工作。

    7、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管理。

    8、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本级

    2.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3061.79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3061.79万元,比上年增加773.01万元,增长33.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1.79万元,同比增加773.01    万元,增长33.77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收入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总支出3061.7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773.01万元,增长33.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1.79万元,同比增加773.01    万元,增长33.77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收入增加。

    二、关于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61.79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61.79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255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5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4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6万元,项目支出1073.1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61.79 万元,同比增加支出773.01万元,增长33.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1.79万元,同比增加773.01万元,增长33.77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收入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3061.7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773.01万元,增长33.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1.79万元,同比增加773.01万元,增长33.77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收入增加。

    三、关于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88.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66万元。

    人员经费1669.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1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增加1万元。主要是根据2019年工作实际需要,列支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42.89万元,主要是部门的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24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506万元,其中: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费240万元、12345外包服务费26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为一般公务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中有一项单项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266万元,有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和债务支出,因此“2019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019年部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五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1月30日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