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行政审批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务实管用举措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着眼集成创新、整体优化,形成了“一体六化”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新模式,即构建一体化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实现审批服务的集约化、效能化、标准化、智能化、便民化、专业化,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经综合评估,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的审批服务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办理时限压缩了55%,实际办理时限比法定办理时限压缩了68%,审批环节压缩了54.9%,“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3.5%。
截止到11月底,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共受理业务176452件,其中市行政审批局各审批业务科受理业务46811件,即办件25967件,承诺件20844件;经济类事项40513件、建设类事项1181件、社会类事项5117件;组织现场勘验及专家评审3521件次;组织召开业务专题会议及专业审查委员会会议25次,审议规划审批类事项57件,环保审批类事项49件。各派驻单位窗口受理业务46182件,市非税收入局派驻窗口收费19539万元,燃气集团、公交集团、水务集团派驻窗口累计办理便民服务类事项83459件,收费5050万元。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共接听市民来电226116个,办结175926件,正在办理50190件。
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眼审批服务“一体化”,着力构建政务服务新体系
围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着力构建贯通市和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全链条闭环式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全市政务服务新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组织召开鞍山市深入推进投资和服务便利化改革工作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鞍山市构建政务服务新体系实施意见》(鞍委办发〔2018〕46号),《实施意见》坚持依法依规、集中集成、统一规范、共享联动、便民利企的原则,以规范政务服务运行管理为核心,以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为基础,以智能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以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为重点,提出构建相对集中、审管分离、运行高效的行政审批体系,构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网上办事体系,构建集成服务、职能明确、名称统一的窗口服务体系,构建规范统一、上下一致、协调联动的运行管理体系,构建便民利民、覆盖城乡、功能完备的基层服务体系,构建层次多样、要素完备、客观公正的监督考核体系等“六位一体”政务服务新体系,力争实现更多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一网办理,必须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的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全市政务服务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市)区、开发区构建政务服务新体系相关标准和2018年工作要求》(鞍政办发〔2018〕65号),提出了服务场所标准化、窗口设施标准化、事项管理标准化、人员配置标准化、网上服务标准化、运行模式标准化、办事制度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监督评价标准化等十方面28项建设内容和标准。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印发《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集中审批和行业监管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鞍政办发〔2018〕66号),形成了审管配合的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机制。
二、着眼审批服务“集约化”,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应划尽划”“应进必进”的原则,进一步将市和县(市)区的行政许可以及与其相关联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行政确认等政务服务事项,向市行政审批局划转集中,不具备划转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以“三集中三到位”方式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稳步推进。组织召开全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会议,以市政府名义印发《鞍山市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鞍政办〔2018〕10号),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只进一扇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等三方面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就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作出安排部署。
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取得重大突破。会同市编委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工作方案》,梳理形成了“一目录、两清单”,即《2018版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拟划转事项清单》《拟集中办理事项清单》。经初步汇总,《2018版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40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44项,新一轮拟划转政务服务事项84项、拟集中政务服务事项59项。新一轮划转集中实施后,我市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预计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将达到320项,集中比例约79.8%;行政许可事项将达到230项,集中比例约94.3%,将全面实现省、市政府确定的改革目标。
三、着眼审批服务“效能化”,着力优化审批流程
按照“流程能简则简、环节能少则少、办事能快则快、服务能优则优”的原则,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做足审批要素的“减法”,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审批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创新建立行政审批分类综合接件办理服务模式,研究制定了《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分类综合接件办理工作流程规范》,按照“接件、审批、发证三分离”原则,实行“前期咨询辅导、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通过整合要素环节、集成信息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强化前期辅导、实行专业运作、节约行政资源、降低廉政风险”。组织审批业务科室,按照突出重点、易于使用、穷尽到底的原则,制作新版本形式审查要点。召开完善分类综合接件办理模式推进会议,针对分类综合接件办理模式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管理制度化水平,制定出台《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分类综合接件办理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关于完善细化分类综合接件办理流程的补充办法(暂行)》《关于强化分类综合接件办理互动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关于建立分类综合接件办理纠错问责机制的实施办法(暂行)》三个管理办法,基本形成了分类综合接件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体系。同时,建立了审勘分离工作机制,按照“审批、勘查”分离的原则,对涉及现场勘验的审批事项进行分类细化,规范现场勘查流程,完善审勘联动机制,提高现场勘察效率和质量。
审批流程持续优化。在建设项目领域,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任务目标的落地落实,以市政府名义印发《鞍山市投资项目“多图联审”工作实施细则》(鞍政办发〔2018〕83号)《鞍山市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细则》(鞍政办发〔2018〕84号),研究制定《鞍山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在规划核实工作中,与各地区综合执法局建立联合协同工作机制。在环评审批工作中,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准与环评审批联合办理,大大提高审批效率。在市场准入领域,推进外资登记企业一条龙服务机制,彻底打破外资企业营业执照与外资企业备案回执两项业务间的壁垒,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实施直接登记,缩减受理人员50%、缩减窗口数量50%、压缩审批时限50%。首创药品零售企业“五证同办”审批模式,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五证”累计171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认可。
四、着眼审批服务“标准化”,着力提升审批服务质量
坚持“谁来批,谁来办,结果都一样”的原则,在行政审批管理中引入标准化原理、技术和方法,着力建成涵盖行政审批“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的标准化体系,提升整体审批服务质量。制定审批服务标准体系。
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对权力事项逐项制定项目要素标准、审批流程标准、裁量准则标准、服务方式标准等,对内形成工作手册,对外形成办事指南,并进行公开公示,提供服务指引,让企业更方便,让群众更满意。动态调整修订单体事项和新划转事项行政审批标准,组织医药器械、社会事务、安全质量等审批业务科室,对36大项109小项的审批标准进行及时修订并重新公开。目前,共制定339项业务审批标准,审查要点细化2009条,事项要素从8项增加45项。深入研究联合办理事项的审批环节和事项要素,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行业联合审批标准。
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压减。以结果自动生成为目的,制定审批工作细则,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标准等,促进审批流程固化、审批条件固化,约束和规范自由裁量权,使办事人员按照统一标准为服务对象提供“无差别政务服务”,减少主观人为因素的影响,达到“该办的不想办也得办、不该办的想办也办不了”的效果。
审批服务人员行为更加规范。强化“对人”的标准化管理,制定出台《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形成了8个方面35条服务行为规范,着力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承诺服务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将审批服务标准的执行落实到位。
五、着眼审批服务“智能化”,着力建设网上审批平台
打造“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在线、网上推送”的网上办理模式,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网上政务平台作用。
全市政务服务“一网办理”取得成效。统一建设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办事入口,统一用户身份认证,统一管理不同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统筹组织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向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统一录入工作,市、县(市)区共录入3217项,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同一事项的名称统一、类型统一、依据统一、编码统一、法定时限统一、服务对象统一。完成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与省政务服务事项库的数据对接工作,做到“一库管理、数据同源”。截至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为70.18%。各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为78.47%,已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低于70%的目标。
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断延伸拓展。做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建立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机制;开发“审批监管信息互动系统” 增加互动内容分类,优化了互动流程,确保了“审管互动”系统的有效运行;积极学习江苏南京等地先进经验,开发了“网上中介超市”“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审批子系统;优化分类综合接件服务模块,及时调整功能,有效解决系统运行中的各类技术问题;建设失信查询信息提示系统,为窗口工作人员提供相关失信信息提示服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拓展延伸,升级“手机APP”功能,实现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手机APP网上办理;开通“微信服务号”,办事人可以通过“微信服务号”办理相关业务。
发布首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制定《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梳理市行政审批局“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共计344项,其中可以实现“审批不见面”的事项为138项,占40.1%。通过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办事指南、公开网址等信息,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跑政府的次数。
六、着眼审批服务“便民化”,着力打造更优服务环境
下大气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尽最大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贴心的服务,营造便民利企的最优政务服务环境。
便民利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对市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进行完善、内外环境进行整治,大厅内部增设了接待室、洽谈会商、自助服务、查询服务、商务服务、儿童乐园等功能区域;设置了自助申报机、自助样表机、触摸查询排队叫号一体机等智能化设备;提供免费复印、免费邮寄、免费拍照等服务,配备了手机充电、轮椅、雨伞、花镜、急救药箱便民服务设施,划定约150个停车位为办事人专属停车区,免费停车。截止目前,共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免费证照邮寄服务近3000次,提供免费复印服务近12万次。还开通了双休日预约服务和午间延时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延时服务3000余次。
大厅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制定出台《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管理标准化实施规范》,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制度对政务服务大厅物品存放、空间设置、设施设备配置等3个方面提出83条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以促进区域更合理、环境更舒适、功能更齐全、办事更方便、服务更周到,管理更规范,力争达到“场所整洁、管理规范、运作有序、服务高效”的省内一流政务服务大厅水平。
帮办代办服务取得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协同代办主动帮办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安排专业人员,围绕投资项目申报审批,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申办等全程免费的一揽子投资建设代办服务。同时加快构建县(市)区、开发区代办服务网络,提供直接服务企业的前沿窗口,通过“主动跑、跟进跑、上下跑、快速跑、规范跑”,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截至目前,已为鞍山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提供36项帮办代办业务。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快搭建。依托鞍山政务服务平台,融合“超市化”管理运行理念建设“网上中介超市”,制定《鞍山市行政审批局“网上中介超市”管理使用办法(暂行)》,对“网上中介超市”的作用及定位、中介机构的入驻及信息管理、交易服务规则、中介机构服务规范和日常管理监督等方面内容进行规定。“网上中介超市”实行“淘宝商铺”式运营模式,项目单位与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可以采取直接选取或公开招投标方式达成服务协议,对项目单位和中介机构履约等情况实行线上全程跟踪监督评价。目前,市行政审批局网上中介超市已实现上线试运行,已有35家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自愿申请入驻。
大厅文化品味显著提升。与鞍钢博物馆携手,举办“弘扬劳模精神 优化审批服务”鞍钢英模人物雕塑展览活动,将4尊著名鞍钢英模人物雕塑在政务服务大厅长期展览;与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和师范学院共同建立“文化进大厅 惠民艺术展”文化艺术长廊,在政务服务大厅传播了精神文明正能量,扩大了文化建设影响力。
七、着眼审批服务“专业化”,着力建设一流审批队伍
强化“人是一切事业成功的决定性因素”的观念,大力弘扬践行“1+10”新工作理念,着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专业化审批队伍。
机构设置更加科学。根据市委推进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决策部署,召开重组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大会,整合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鞍山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设立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强化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功能。根据工作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增设档案管理科,主要负责市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机关管理工作所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存档,建立数字化查询系统,为全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企业自身提供档案资料查阅等查询服务。
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范干部选用,落实能上能下制度,全年共办理主任科员晋升主任科员(副处级)10名,副主任科员晋升主任科员6名,科员晋升副主任科员1名,辞退干部1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鞍山市大规模选派干部到乡镇和村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鞍山市选派到乡村干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选派4名干部到乡镇、村任职。
新工作理念落到实处。在全局范围内通过征集、投票、提炼、概括,形成市行政审批局“1+10”新工作理念。坚持把弘扬践行“1+10”新工作理念作为提升队伍自我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以“优化审批服务、助力振兴钢都”“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就是审批和服务的追求”等新工作理念统一思想认识,规范服务行为。
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召开市行政审批局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会议,明确以抓外在形象、抓服务礼仪、抓服务态度、抓服务规范、抓服务细节、抓窗口值班、抓环境秩序、抓工作纪律为重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树立政务服务大厅新形象。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定出台《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值班长制度》《政务服务大厅巡查考核办法》《违反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纪律问题处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和习惯养成,并通过电子监察系统,把权力晾晒在“阳光”下,装进制度“笼子”里,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八、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夯实机关党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安排部署,推动市行政审批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的水平。
党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不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需要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和决定,其它有关重要工作都要经过局长办公会议、工作例会等形式充分讨论,集体审议决定。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议38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20次、工作例会41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认真查摆出16个方面,累计42条问题。局党组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带头同党员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营造积极的党内组织生活氛围。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接受党内外监督。
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践行“1+10”新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成立了22个党支部,成立了工会、青工委和妇工委等群团组织,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夯实了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党支部工作规范有序,党员开展活动丰富有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全年收缴党费7万余元。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大厅月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出“先进集体”20个,“业务能手”20名,“服务标兵”20名,并以光荣榜的形式予以通报表彰,形成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正向激励氛围。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六治六兴”抓党建、转作风、优环境、促振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等17个制度文件,保障了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召开市行政审批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廉政大讲堂,党风廉政专题党课,强化廉政教育。坚持定期学习传达市纪委查办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严守廉政底线,坚决不越红线。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制定出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排查行政审批廉政风险点的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文件。扎实推进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工作安排意见、工作台账,确保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全部整改到位,达到预期效果。加强问责处理力度,按照市纪委监委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一名严重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取消党员资格,并予以辞退。注重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对7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处理。
“一体六化”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新模式正式运行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业务整合、流程再造缺乏整体设计。按照行政审批“集中联动”“集成办理”新要求,目前审批事项的要素环节还需要进行重组优化,尚没有按照“一件事”“一个项目”对审批事项进行分离归集。市场准入领域“证照联办”事项分属市、县(市)区两级,推进难度较大;建设工程领域“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进展缓慢,总体上审批服务的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2.工作体系、运行机制不细化不完善。一是审管互动仍待加强,各行业监管部门对审管互动平台使用积极性不高,相关监管信息推送情况不理想,审管双方良性互动氛围和工作程序尚未形成。二是审堪分离机制还不健全,没有彻底将审批业务科室从现场勘验工作中剥离出来。三是分类综合接件办理服务模式存在一些漏洞,形式审查要点等基础材料需进一步充实,距离实现“一窗”大综合办理模式还存在一定差距。
3.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刚刚达到70.1%,按照国家提出的政务服务事项2019年网上可办率要达到80%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需要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二是信息共享困难,目前省、市大数据共享平台尚未全面投入使用,省级以上各业务专网兼容性不强,导致数据多次录入、反复提交,严重制约审批效能的提升。
4.对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各分中心的改革研究、指导、监管不够。没有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各分中心的推进改革的职能作用,日常工作联系、业务指导、业务培训、监督管理常态化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全市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一盘棋”大格局尚未形成。
5.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便民利企服务设施还不完备,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2019年工作安排
(一)2019年工作思路
做好明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部署要求,努力围绕“三个提高”的目标和“三个突破”的重点,着力打造“一体六化”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新模式升级版。“三个提高”既努力全市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比例,达到80%以上;“集中办”比例,达到80%以上;“一次办”比例,达到75%以上。“三个突破”既重点围绕“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在推进行政审批“集中联动”“集成办理”上有突破;重点围绕市场准入领域在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多证合一”上有突破;重点围绕建设工程领域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上有突破。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落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将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链,加强衔接配合,加强推进落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比例以及“厅内办”比例和“网上办”比例,确保到2019年底实现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等改革目标。同时,要做好划转(集中)事项的承接及衔接工作,确保划转事项能够“接得住、办得好”,集中事项能够按照现行政务服务统一模式规范运行。
2.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新体系建设。以全城通办一体化为目标,加快落实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的《鞍山市构建政务服务新体系实施意见》,构建集行政审批、网上办事、窗口服务、运行管理、基层服务、监督考核“六位一体”,贯通市和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覆盖城乡、纵横联动的全市政务服务新体系,实现全市政务服务机构规范运行、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政务服务方式标准统一、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实现市域范围内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距离最近”“时间最短”,办事频率高的事项市区“同城通办”,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便利感。
3.进一步完善“一窗办理”审批服务模式。落实好《分类综合接件受理工作流程规范》及三个补充规定,全面提升分类综合接件办理运行水平。进一步完善审批事项的形式审查要点、办事指南、格式样表等基础资料,彻底剔除模糊字眼和兜底性条款,实现形式审查要点易于使用、穷尽到底,办事指通俗易懂、清晰明了,格式样表标注清楚、要素齐备;进一步理顺“前期咨询辅导、前台综合接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发证”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工作细节、职责边界以及各工作环节之间的审批材料接收、移交、流转、发放等衔接要点、各环节在网上审批平台的操作要求等;进一步规范容缺事项和专网事项并纳入统一管理。通过审批人员和前台接件人员的互动和磨合全面提升“一窗”分类办理水平,不断扩大“一窗”办理事项范围,逐步向“一窗”综合办理模式迈进。
4.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集成联动”“集中办理”。对“一件事情”“一个项目”实行横向联、内外联、上下联,抓住市场准入、建设工程审批等涉及审批事项多、环节程序长、公众关注度高的审批事项进行流程重构、再造优化。在市场准入领域,深化“市场准入证照联办”,加强与各县(市)区审批局的业务互动,实行“多事联办”“多证齐发”。在建设工程领域,重点落实好“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三个实施细则,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分类重新梳理投资项目涉审事项,按照“一口进件、一口出件”原则,实现同一层级全链条办理和全流程服务,通过合并办理环节、合并表格要素、合并申请材料、转换事项顺序等举措全面压缩审批时限。
5.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全天办。按照能上尽上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比率,2019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率要达到80%以上。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起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库事项设立、变更、取消、下放及办事指南等调整工作机制。建立全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和效果评价系统,通过全方位的监察工作,促进我市的政务服务效率稳步提升。加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体系。加强与市大数据共享中心合作,推进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不断解决办事人重复提交申请材料等难点堵点问题。
6.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水平。始终把企业和群众的感受放在第一位,全面引入五星级酒店的管理服务理念和办法,促进政务服务大厅区域更合理、环境更舒适、功能更齐全、办事更方便、服务更周到,管理更规范,打造“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五星级”服务窗口。与知名高星级酒店对接交流,学习其先进服务管理经验,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情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标准化管理,按照“五星级酒店”场所设置模式,优化区域空间布局,打造“便利化、智能化”政务服务大厅。加强礼仪培训,与培训机构对接,引进礼仪教学,在行为举止、仪容仪表、文明用语等方面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人员礼仪。
7.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市)区行政审批改革。加速推进县(市)区行政审批改革,加快构建多层次联动的审批服务新格局,完善“集约化、标准化、效能化、智能化、一体化”新型审批服务模式,实现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上下一致、集中统一、规范有序。探索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模式,立足于开发区的经济功能区定位,在落实具有市级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先行试点将企业投资建设领域审批事项实施划转集中,探索创新,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打造便利的国际化营商投资环境。
三、全力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市行政审批局各党支部,政务中心党总支和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大力弘扬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孟泰精神”和市行政审批局“1+10”新工作理念结合起来,进一步凝聚共识、增进认同,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鞭策干部职工实干担当,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树立良好的政府窗口形象。
(二)突出抓好组织力提升,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继续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规定;抓好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务公开、党费收缴等工作。继续抓好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优化审批服务、助力振兴钢都”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六治六兴”抓党建、转作风、优环境、促振兴主题活动和争当“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标兵活动等。突出正向激励,深化“群众满意窗口”建设,开展“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月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培养选树一批先进党支部、先进个人、优秀党支部书记。围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好“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用抓好机关党建的新作为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三)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党员的自律意识、廉洁意识,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大厅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机制,坚持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推动工作纪律进一步落实,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握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督查检查,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抓早抓小,堵塞廉政风险隐患,打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
最后,市行政审批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服务,为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便利感和获得感。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2月17日